知的大事,让她自以为整个无聊的高中时代,有那么些许意思。 她是个“听话”的人,她太懂得讨好大人,太懂得察观色,所以除了初中那会因为叛逆吃了苦头,其他很多时候她都是个受益者,因为她“听话”。 由于初中的叛逆,她不得不去一所很偏僻的高中,学校周边极为荒芜,同学淳朴,老师们里见过世面的也不多。吃个肯德基都要打车半个钟,公交车一个小时,到了市区才有的吃。 这种黑白电视机一样的生活,直到高一下学期,来了一位